奥运开幕式评价中的「八大共识」

【大纪元8月10日讯】北京奥运会8月8日开幕,9日点火,「期待已久」的开幕式结束了。之前,全国各族人民按部署预先淡化了「5.12」后的悲情,顺利地完成了情绪转换,这就为形成「今夜都是奥运人」的大喜气氛打下了良好基础。「喜庆气氛极其浓烈」---这就是大家对奥运开幕式的第一个共识。

成功的情绪与气氛营造是一项基础工作,此外,运用「举国机制」运作的工程项目难以胜数---「开幕式的功夫在鸟巢外」,对这一点大家也不会有认真的争议。

第三个共识:开幕式是安全的开幕式。没有安全事故,这一点有目共睹。安全这一项内容决定著整个活动成败,是个「一票否决」因素,现场有许多人从始至终揪著心,实现安全运行,其实比什么都重要。

第四个共识是「极其盛大」。演出阵容庞大,场内场面宏大,场外场面似乎更宏大。这个共识在开幕式之前就形成了,属于「大众预测共识」,没人会怀疑北京奥运的开幕式做不到「盛大」。

第五个共识是「极其富贵」。浅白而明确的表述是「很烧钱」,也有使用「奢华」、「奢侈」等字眼的。设施、道具、服装等所有物件都是精品,处处流光溢彩,遍地散发大富豪的灵光宝气。无论你是贫穷还是富有,都能看得出,这是一次富丽堂皇的开幕式,并且是奥运会历史上一次空前的富丽堂皇。

第六个共识为「极其辛苦」。参加开幕式的编导、演员、火炬手、安保人员等各个环节、项目的人,都紧张的够呛,累得要命。就连在领导席上就坐的也在扇扇子,其他干活的感受如何可想而知了。那些列队表演欢迎的姑娘在原地跳动,直到跳不动,实在太辛苦了。电视屏幕前的观众,特别注意到了这一比较次要的一群,有大量表示心痛的言论,此处为「人文奥运」一大亮点。

第七个共识是「极其中国」。无论是策划人员理解和表现的中国元素,还是观众各自理解和认定的中国元素,总之,开幕式是非常中国的。只有中国才有这样的开幕式。不管谁、不管怎样表现古代历史,他所表现的都是当代人对历史的的理解,都是在表现当代、当时。

第八个共识是「演员不错」,不多说。

为了显示北京奥运的非政治化,我们评价开幕式,必得从政治以外的角度,尤其是从艺术或娱乐的角度著眼,不然就太不讲政治了。在下没看过完整的开幕式,由于自己不适应一小时内没有一次广告的电视节目,开场几十分钟就昏昏欲睡了。以上「八大共识」是浏览网上言论经提炼概括而来,还有哪些共识点我没提到,有劳大家补充。如今是个讲究说话技巧的年代,大家如果补充意见或拍砖批判,还请弘扬奥运开幕式的精神,要讲艺术,别讲政治。今天,就当我们都是广场艺术家,都是表演策划师。

中国网民对奥运开幕式的评价,分「好得很派」(含「大好小孬派」)、「糟的很派」(含「大孬小好」派),另外就是「打酱油派」。政府希望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全世界人民都叫好,但具体引导起来有些难度。其实不必操这个心。尽管上级规定「咱老百姓今儿个要高兴」,但是他如果硬是不高兴,再为此采取进一步措施的话,他就更不高兴了。不许议论,不许批评,不仅是不高兴,还会有恐惧和担忧现象发生。有争论很好,就是那些说开幕式不好的言论,也说明了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艺术需求」,群众素质有所提高。

西方媒体肯定也有正反的、多元的意见。对「反华」的而言,反正怎么都不成,左右都有话说。他们承认开幕式搞得好,但同时也忘不了指出只有集权国家才能搞的这么好。让我们老百姓放心的是,大陆的媒体对西方的「正面信息」万不会遗漏,因为,无论西媒多么混蛋,没有他们的好评,就等于「世界不承认」。

奥运开幕式太成功了,这是我的看法。能把奥运会开幕式做到这个份上的国家,一点都不像存在普遍腐败的国家,更不像国民福利浅薄、社会内需不振的国家。我甚至担心这种成功会带来更大的成功:北京奥运把国际奥委会以及世界各国运动员感动的一塌糊涂,他们要是顺势提出「下届奥运会还在北京举办」的要求,那该如何是好?
(http://www.dajiyuan.com)

悉尼时间: 2008-08-10 06:01:45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au.epochtimes.com/gb/8/8/10/n22230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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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网友  IP:65.49.14.*  Toronto, ON, Canada 举报】【推荐】【回复
“网上控告信访”寄出了第四封控告信 周华江壮胆起杀心                                                  当前,政府对弱势群体予以保障的路径和改革开放以来行之有效的路径一样,即各地创新,时机成熟后由国家推出相应的政策、制度。萧山区公安分局直接杀人灭口。  中国共产党员:[不得不说 ] 周凤剑借平安奥运利用周华江壮胆起杀心          栽赃陷害 打击报复 而后残酷镇压 杀人灭口 不仅贪,而且恶, 周华江、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指导员  手机:13967118289 宅电:0571---82803887     蒋春伟、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民警  手机:13805751114 宅电:0571--82635882                                         丁有根,男,成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法定代表.      【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红山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凤剑,该公司总经理,侵吞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1.9亿元。                                        地址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               丁有根、周凤剑、周华江、周凤珍、周凤娟不仅贪,而且恶,栽赃陷害捏造裘金友六条大罪、打击报复、丁有根、周华江犯下伤天害理杀人灭口的罪行。 做贼心虚的心态,恼羞成怒的丁有根和舅爷周凤剑,从1994年一家萧山红山纺织实验厂,1996年肆意被丁有根盗窃萧山红山纺织实验厂案件1.5亿元—案,为的是谋取私利,原有3.5亿元投资企业,到2000年4月改制为红山化纤厂,改为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 1.92亿元,集体企业,凭了丁有根和舅爷周凤剑权才、笔头(含参股重组)以1000万元作注入资金,被周凤剑侵吞集体资金1.9亿元炒作。盗窃土地500多亩。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法定代表人:丁有根舅爷周凤剑利用周华江、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指导员,再利用萧山区公安分局家属、妻子、女儿、女婿、到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上班,便借情壮胆走出了罪恶的一步,利用长期在腐败一线摸爬滚打,利用匿名、假名、冒充裘金友陷害举报魏金海,周凤剑人品以贼喊捉贼,栽赃陷害,周凤剑利用周华江和黑客以入侵的手段冒充裘金友网线上发表200多篇胡言乱语乱评论文章,而且性质十分恶劣。                       在公安局的保护下,民不敢愤、不敢言,该厂到2004年5月红山化纤有限公司、周凤剑又盗窃国税5000多万元,被有关组织查获,退出盗窃国税5000多万元。不了不知。用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欺骗党、做贼喊捉贼、欺压红山人民。                                                    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指导员周华江到沈玉凤家敲门找沈玉凤谈话,下面是找沈玉凤谈话的内容,沈玉凤没有文化不识字 威胁惊慌中签字: 指导员周华江说:                 1、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准老百姓说话,只许老老实实。           2、要相信科学去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和杭州市第七医院去鉴定,叫我签名申请鉴定,裘金友这个人迟死不如早死好,说起来是病死的。           3、不准请律师,请律师裘金友立即关押杭州公安局安康医院死。           4、不准记者采访,如果记者采访,立即关押裘金友杭州公安局安康医院死。              5、不准上网,上网也关押裘金友杭州公安局安康医院死。           6、不准离开家大门,离开家大门,立即关押裘金友死。           7、每天电话汇报以0571——82699355宅电和82699008警务站汇报,不准用手机,否则立即关押裘金友杭州公安局安康医院死。           8、不准向上级检察院和纪委举报,如果举报被我发现,当场毒死我丈夫。 上访的路:周华江不能栽赃陷害、不能堵、不能捏造。有问题,包庇着不是办法。一是要减少社会的不公正,问题少了,上访者自然就会减少。上访是民众的权利。不让民众上访,是违背宪法精神的。 宪法中规定,人民有言论、控告、反映情况等种种权利。                                                                            报案   强烈谴责杭州市萧山公安借平安奥运侵犯人权           控 告 举 报 公 开 信      控告人:沈玉凤、女、农民、住萧山区红山农场一分场 电话:0571—82699355  被控告人: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公安分局 电话:0571-82632072–82377582  被控告人:周华江、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指导员 手机:13967118289   被控告人:蒋春伟、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民警  手机:13805751114  案由:栽赃陷害 打击报复 而后残酷镇压 杀人灭口     周华江作为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编制谎言、捏造、包庇、打击报复、涉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断的迫害和打击裘金友、纠缠追踪停止上访举报11年的裘金友、抄家、恐吓骚扰,滥用职权,篡改病历,栽赃陷害、非法关押绑架、2007年8月1日被打过被关押、1997年9月15日被秘密关押208天、2008年7月31日被关押、被电刑、被丙戌酸钠毒害、压案不查不判、瞒案不报、久拖不决。侵害了人身健康权、名誉权、人格权,该受害人在公众的场合被侮辱。被控告人周华江、蒋春伟干警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控告请求: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和儿子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要求依法赔偿我女人和儿子精神损失费80万元。     强烈要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行使侦查、依法包案督查督办依法赔偿我丈夫的损失费。 我丈夫裘金友已经停止上访反腐举报11年、根本不会打字发文章。     被控告人犯下伤天害理杀人灭口的罪行,望能为民作主,严惩害群之马。     介于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目前的复杂处境,我特向尊敬的领导再次呼吁,立即追究这些违法行为的幕后元凶,使案情早日大白于天下!强烈谴责萧山区公安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司法鉴定对我丈夫举报人裘金友栽赃鉴定、残酷鉴定。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联系本案,本案当事主管各方同样根本没有该等程序的安排与实施。    综上,控告人认为,    强烈要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对裘金友进行第二次司法精神病鉴定,由权威专家刘协和(成都)、杨德森(长沙)、郑瞻培(上海)、翟书涛(南京)、纪术茂(西安)进行,由刘锡伟(无锡)任学术秘书,全程录音录象,以示公开透明,以达到科学、客观、公正、权威为目的,所有必要的检查,一律操作到位。不必担心他们会给浙江省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和审判制造麻烦、尴尬和被动。           现将此份材料报告给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希望立案侦察,追究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维护我们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报案  控告人:沈玉凤:电话:0571—82699355              2008年8月1日                                                    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既能开通了“网上控告信访”,为何不把我的意见直接转告有关部门呢?由于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不回函,明确告之应向部门反映,我只好再次复函,劳驾他们将意见转达给有关部门。复函:          电子邮件: zilonglawyer@yahoo.com.cn             电子邮件: taowensen@126.com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李劲松律师  手机:13691124988                    河南祥附律师事务所  陶文森律师  手机:13803787389
大纪元网友  IP:75.33.229.*  Dallas, TX, United States 举报】【推荐】【回复
奥运开幕式像张艺谋一样,花巨资的无离头,看完好像没看,脱离现实的服饰,听不懂的歌词,没有欣赏价值得音乐和舞蹈,只有现代化的幻灯,奥运过后,看来全国14亿人口,要挨饿几年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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